品类 回收价格 损耗(折旧费用) 说明
黄金饰品以旧换新 当日销售金价 本金收取10元/克;
外金收取35元/克。
1、95金回收:按99金收标准金额×0.95后再收取折旧费用。
2、判定标准:以门店比金色为准。
金条回收 当日基础金价—4元/克 只回收本金 回购返现形式:发票、小票、证书齐全。须持本人身份证至指定门店回购
镶嵌饰品以旧换新 实售价格抵冲实售价格 1、新购货品需要在成交价格上上浮30%;
2、镶嵌类的钻饰饰品,小于0.08ct以及小群镶的,带碎钻的不参加以旧换新。
备注:遇门店特殊活动,实际操作细则详询店员,以店内解释为准。